Sunday, September 12, 2010

BTV记者私闯民宅事件

事情其实很简单,据说郭德纲占了公共绿地,BTV记者就擅自闯进郭家拍摄,被郭的大弟子打出去,然后BTV记者自称轻微脑震荡,面对镜头作呕,然后郭在自己的小剧场言辞激烈抨击BTV,然后CCTV以业内大哥的身份出面“反三俗”为郭盖棺定论,郭宣布所有剧场停业整顿。

这个事件在媒体上一般被称为“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”,其实,更准确的应该是“BTV记者私闯民宅事件”。这个事件虽然结束了,但背后折射出来的公权利和私权利的争论,还会一直持续。

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,公权利和私权利有明显的界限。因为公权利掌握公共资源如军队警察媒体,容易出现对私权利的侵害,因此,法律更加强调保护私权利。西方有一句名言:“我有一间茅屋,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”,这就反映了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这一法律制度的核心。并不是说西方的东西就是好的,但是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是好的。不论何种社会制度何种意识形态,都应该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,这是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础。

令人费解的是,这一基础在中国遭到了漠视,公民的私权利不仅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,而且屡屡遭受公权利的侵害。强拆民居,这种最过分的侵害,在中国变成了常态,以至于民间有人自己建起炮楼,打退那些强拆者(http://house.focus.cn/news/2010-06-07/954668.html)。是啊,得不到法律的保护,只能闹革命抗争,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为了争取民权,抛头颅洒热血,建立了新中国,他们一定纳闷,怎么又有人开始闹革命了?

记者未经许可就私闯民宅,不论出于什么目的,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。郭德纲弟子本应去起诉那记者,但他知道法律不予保护或者不予受理,于是将其打出,被人揪了小辫子。用郭德纲的话说,这孩子太实诚,容易被人利用。

这事本来吵吵闹闹就过去了,没想到CCTV这些年坐大了,有了美国佬的作风,凡事都想插上一杠子,尤其是自家小兄弟BTV被郭德纲骂做“很龌龊的一个单位”,于是就无视公权利的扩张,无视私权利的受侵,再次动用公权力,编了一组排比句“反三俗”,将郭德纲压于五行山下。有意思的是,这“三俗”的出处,来自于郭德纲早年的相声。这CCTV,也挺那啥的。

当代鲁迅北大醉侠孔庆东教授,以一贯的犀利文风,在其博客上抨击了“反三俗”背后某些人的丑恶嘴脸,大快人心。

凉凉快快反三俗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76da3610100kofq.html
任重道远反三俗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76da3610100kmxr.html
不能忘记的泥石流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76da3610100kkcg.html

2010-9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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